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一)

(二十一)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率先完成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宜放则放、不宜放则不放的原则,赋予海南省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务交由下级政府承担。推进海南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行政区划结构体系。支持海南按照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推动形成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探索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