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 八、 保障措施 (二十八)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 (二十八) 八、 保障措施 (二十八) 完善实施机制。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实施机制。依托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统筹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设立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推进本意见提出的任务措施。浙江省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增强敢闯敢试、改革破难的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奋进姿态,立足省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境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新华社北京2021年6月10日电) (二十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