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2018年) (七)
(七) 促进城乡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准入限制。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完善配套政策,打破阻碍劳动力在城乡、区域间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完善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引导科技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充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