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7年) 十三、
十三、 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体规划》是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北京市委、市政府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抓紧深化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功能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规,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驻北京市的党政军单位要带头遵守《总体规划》,支持北京市工作,共同努力把首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总体规划》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7年9月13日
(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