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7年) 九、

九、 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构建“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有序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带动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