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 四、 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 (七) 四、 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七)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