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七、 规范发展民办园 (二十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二十三) 七、 规范发展民办园 (二十三) 稳妥实施分类管理。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分类管理政策。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在此期间,县级以上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衔接等工作,确保分类登记平稳实施、有序进行。 七、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