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 三、 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 (十二) 三、 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 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