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完善生态建设脱贫攻坚机制。支持贵州自主探索通过赎买以及与其他资产进行置换等方式,将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非国有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将零星分散且林地生产力较高的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促进重点生态区位集中连片生态公益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和林农收入稳步增长,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2018年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毕节市公益林区内开展试点。以盘活林木、林地资源为核心,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推广经济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新型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建立政府购买护林服务机制,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提供护林服务,扩大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对贫困人口的覆盖面,拓宽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渠道。制定出台支持贫困山区发展光伏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试点工作,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协同推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