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5. 加强生态文明考核与责任追究的统筹协调。建立由各级党委负责的生态文明考核追责统筹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考核评价体系的协调,统筹开展评价考核标准衔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工作,出台江西省统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评追责工作的若干意见。 四、 保障措施 (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四) 5. 加强生态文明考核与责任追究的统筹协调。建立由各级党委负责的生态文明考核追责统筹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考核评价体系的协调,统筹开展评价考核标准衔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工作,出台江西省统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评追责工作的若干意见。 四、 保障措施 (四) 整合试点示范。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试点试验,将已经部署开展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吉安市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婺源县等国家生态县等综合性生态文明示范区统一整合,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名称开展工作,遂川县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于都县国家多规合一试点、景德镇市等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靖安县等国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崇义县等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修水县等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南昌市等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等各类专项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统一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平台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指导推动,对试验区试点示范工程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