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健全森林保护与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及东江源头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自主探索开展禁伐补贴和非国有森林赎买(置换)、协议封育试点。探索近自然森林经营制度。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自主探索生态公益林以效益论补偿新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健全森林保护与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及东江源头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自主探索开展禁伐补贴和非国有森林赎买(置换)、协议封育试点。探索近自然森林经营制度。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自主探索生态公益林以效益论补偿新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与补偿制度。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将所有自然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建立鄱阳湖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机制。探索制定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办法。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加强长江江豚、候鸟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机制。健全国门生物安全防范机制,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