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5.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四、 保障措施 (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二) 5.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四、 保障措施 (二) 加大政策支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和整合资金渠道,创新政府性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文明科技创新,推动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应用示范。通过人才引进、挂职交流、项目合作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在高校建设一批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推动对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硕士、博士授权点和企业科研博士后流动站给予倾斜。建立绿色科技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库,动态发布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工程包,推动试验区建设项目落实。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