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依托江西省生态优势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良好工作基础,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