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 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 二、 二、 试验重点 (一) 有利于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目前缺乏具体案例和经验借鉴,难度较大、需要试点试验的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 (二) 有利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联防联控、终身追责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生态环境价值、让保护… (三) 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与修复投入和科技支撑保障机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产业,推… (四) 有利于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建立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探… (五) 有利于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制度。试验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对其他区域具有借鉴意义、试验完善后可推广到全国的相关制度,以及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理念的探索实践等。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