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 (三)

(三) 主要目标。经过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力争到2017年,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趋于完善,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省域国土空间体系;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得到充分实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一体、陆海统筹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普遍施行,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导向牢固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