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 (四)

(四) 强化协同推进。试验区以外的其他地区要按照本意见有关精神,以试验区建设的原则、目标等为指导,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勇于创新、主动改革;通过加强与试验区的沟通交流,积极学习借鉴试验区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