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02年)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村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一、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切实提高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重要性的认识
二、
着眼于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扎实有效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
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保证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
四、
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五、
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
恪守为民之责,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