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认真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 (一) 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近期要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凡挤占、出租青少年学生… (二) 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等场馆、设施,要低费或积极创造条件免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全国各… (三) 其他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影剧院、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公共文化设施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及校外教育设施,必… (四)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的各种活动场所、设施和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安排好青少年学生的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生活,节假日也要向学生开放。要配合社…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