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2013年) (一)

(一) 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