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的意见(2026年) (八)

(八) 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手段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由省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