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0年) 一、

一、 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加强农业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耕地和水资源紧缺,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制约因素。人口增加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将对农业生产提出更高的要求。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稳定的商品粮基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安全体系,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的重要性、艰巨性,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保证农业在提高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发展。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要大力调整农业结构,积极拓宽农民增收领域,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市场,依靠科技,不断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大力调整农产品结构。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效益。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引导乡镇企业推进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实现健康发展,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力推进以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使先进适用技术进入更多农户。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生产优质农产品。

深化农村改革,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根本措施。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积极稳妥地搞好乡镇机构改革。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发展农产品销售、储运、保鲜等产业,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户生产经营的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供销社改革。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企业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坚持群众性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