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0年) 十五、

十五、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在改革日益深入,开放不断扩大,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引导。加强对新闻舆论、国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外国文化有益成果,抵制不良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项事业。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努力提高精神产品的质量,生产出更多的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艺术精品。加强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文化设施建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继续实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加对重要新闻媒体和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