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 六、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 (二十二) 六、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十二)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二十一)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