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实施的中介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为有关当事人服务。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