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