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中介机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合同法》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