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章 收费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八条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999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收费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分工管理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省级以下其他有关业务部门或同级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本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