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