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

验照的相关信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