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