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4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4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