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建立并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贷款人可根据业务需要通过视频形式与借款人面谈(不含用于个人住房用途的贷款)。视频面谈应当在贷款人自有平台上进行,记录并保存影像。贷款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并核实借款人真实身份及所涉及信息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