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养老年金时,由养老年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
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被保险人已办理退休的有效证明;
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身体全残保险金时,由身体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
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公司认可鉴定机构(详见释义9.)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金申请。
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