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六章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信息系统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组织开发全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该平台应具有以下功能: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健康保险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严格用户权限管理,切实保护被保险人信息安全。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加大对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数据的积累和分析。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监管部门要求,按时上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经营情况及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