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