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