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8年) 第二十条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