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二十四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存款应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