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2006年) 10 附则本试行规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专利费用基本信息代码规范(试行)(2006年) 第53行 10 附则本试行规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53行 实用新型年费滞纳金 6-8年 5%:60;10%:120;15%:180;20%:240;25%:300 835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