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辖区内涉外、涉港澳台或者侵权行为地涉及两个以上地级行政区的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案件。 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和直辖市的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辖区内发生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案件。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