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年) 第二章 行政裁决 第二节 侵权判断 第四十一条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二章 行政裁决 第二节 侵权判断 第四十一条 权利人将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确权程序中,通过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反悔,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支持。 权利人证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限缩性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被明确否定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认定该修改或者意见陈述未导致技术方案的放弃。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