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献著录项目标准(试行)(2006年) 4.1
4.1 INID代码的指定
在本标准中, 以“0”结尾的INID组别代码指定用于以下情形:
当国家代码/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代码联用并同处一行时,使用专利文献标识的组别代码(10);
当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申请受理国或组织联用并同处一行时,使用优先权数据组别代码(30)。
在本标准中, 以“0”结尾的INID组别代码指定用于以下情形:
当国家代码/专利文献号/专利文献种类代码联用并同处一行时,使用专利文献标识的组别代码(10);
当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申请受理国或组织联用并同处一行时,使用优先权数据组别代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