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受到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专利代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