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