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九章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考站是指实施考试的学校或者机构,考场是指举行考试的机房,考试机是指应试人员考试用计算机,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命审题、试卷制作、监考、巡考、阅卷和考…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7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48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