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六章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第四十五条 考试成绩及考试合格分数线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分数情况。 第四十六条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 第四十七条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复查工作。复查结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复查请求的应试人员。 第四十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一个月内向通过考试并经过审核的应试人员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