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五章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考规则 第三十四条 监考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考试服务方选派,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考点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应当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第三十六条 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第三十七条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当逐一核对应试人员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 第三十八条 考试期间出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者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应试人员无法正常考试的,监考人员应当维持考场秩序,安抚应试人员,立即请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重要情况… 第三十九条 因考试机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个别应试人员答题时间出现损失,应当向应试人员补时,补时应当等于应试人员实际损失时间。补时不超过10分钟的,经监考人员批准给予补时;补时… 第四十条 监考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闲谈、接打电话或者有其他与监考要求无关的行为。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或者暗示。应试人员对试题的正确性… 第四十一条 发现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当及时报告考站负责人并做好以下工作: 第四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清点、回收草稿纸,检查所有考试机是否交卷成功,确认成功后按照要求上传本考场考试数据。 第四十三条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考务相关表格。应试人员退出考场后,监考人员应当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违规情况报告单、违规物品暂扣和退还表、工作程序记录表和草稿纸交考站负… 第四十四条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清理考场并对考场进行封闭,考场钥匙由考站指定的专人管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