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