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