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2)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6年) (2) 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2) 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1) 目录 (3)